今天是“七七事变”67周年纪念日,对大多数中国人来说,这应该是个沉重的日子;我想我好歹是个中国人,是不会忘记这个历史的了,当然你可以说我愤青,可以说我民粹,可以说我虚伪.
有人说"七七"是个劫数,很多事情在劫难逃;但对来我个人来说,"七七"是个幸运数字---就是在今天,我第一次拿到了间接因Blog而得到的网络合作的报酬,从而以金钱支配这样一种最原始的方式印证了我始终坚信的网络间美好信任的存在,见证了一个年轻人可以运用虚拟网络去突破地域界限进行自由沟通,去突破语言障碍进行未来规划,保障生活,逐步实现理想.
在此,我深深感谢Blog,感谢Social Network,感谢Google,感谢Orkut,感谢E-Personal Branding.
想分享的是,请相信网络,相信网络背后的人------因为相信网络以及其中的人,就是相信你自己,你的直觉,你的判断力,你的视野,你的进取心.
PS:这个作者正在迅速逃离闷热的广州, to preach the Blog Gospel:)
Posted by topku on July 7, 2004 10:28 PM | PermalinkTrackBack URL for this ent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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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mments
你好,TOPKU,Could you please give me a Orkut invitation?
因为Gmail才知道的这个SNS,苦于无人邀请。顺便谢谢你看我的新BLOG。
Posted by: WebLeOn | July 7, 2004 11:07 PM
我希望我能够把"甲午战争"忘掉, 想起来痛心.
再出一个强国, 让日本人心服
Posted by: bing | July 8, 2004 07:18 AM
通过文字知道你第一次通过BLOG获得报酬,大家都知道你在BLOGGER有比较大的影响,所以,才更知道,通过社会性软件获利并不是容易的事情,而对于商业道路更需要探索。
并希望邀请GMAIL,分享愉悦!
Posted by: netxiong | July 8, 2004 09:55 AM
佩服topku的勇气,为你喝彩!
Posted by: doe | July 8, 2004 04:14 PM
偶像啊!!!另外,既然已经收到M了,怎么也应该请客了把?
Posted by: 布棉 | July 8, 2004 11:34 PM
:)
祝贺一下
这东西还真能挣钱呀~呵呵,偶从没指望过
Posted by: Nio | July 9, 2004 10:03 AM
倒 各位 我从来没有过靠Blog来make money啊 它只是一个有点作用的信息传递媒介和信用验证载体 谢谢了~~~
Posted by: topku | July 9, 2004 01:55 PM
帅哥你怎么赚钱的?
Posted by: Alex | July 17, 2004 09:56 AM
topku哥哥你好啊,呵呵,Gmail 是什么东东啊?我也想要可不可以啊?
Posted by: celery ching | July 31, 2004 05:00 P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