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说4年前,网络江湖形势一片叫好,据说烧钱连眼皮也不眨一下,反正老外的钱好骗,现在,似乎老外的东西也好偷了!
"4月18日,谁让我心动?",想当初,谢小哥的迷人微笑俘虏了多少MM的心,谜语般的广告也让联想的FM365名声大震,后来,这个FM365死了,多呆一天它也不肯,就这样白白搞了联想好几个亿,然后,联想的门户战略也开始转向,据说跑去专职进攻世界500强了,活生生地硬搞出个神州数码,到现在我也不知道它是做什么的,怎么跑去做渠道做代理了?
再然后,进军路上遇到了障碍,因为缺乏商标意识和品牌观念,Legend这个名字在国外早已被老外们注册,只得苦水往肚子里咽,那个苦啊,比祥林嫂还苦;最后又大把花银子请了香港人,搞出上百个名字来挑选(广告公司的这个作法我觉得很BT),然后去年4月末,杨少侠笑呵呵地出来露脸,连柳前辈也出山了,大声向全世界宣告:Lenovo出来拉!
这实在是不怎么有创意的名字,但用在联想,倒也过得去了,据说-novo后缀是个拉丁词根,代表"新意"、"创新", 整个名字寓意为"创新的联想"或"联想创新"-----好了,一年过去了,我们的Lenovo也终于有个创新了,网易科技说它又出来搞网站了,叫Hinovo,还创造出个"NOVO一族",偶去看了,觉得站点设计不错,不象国内的网站,水平还比较高的,停留了2分钟,就走人.
可是,刚才keso叫我去看Fotopages,我纳闷极了,这个站点偶是不上的,叶子和老毛都在用,我用的是最早推出的Fotolog.谁知,跑去一看,发觉Fotopages的LOGO咋就跟联想老大那个新什么娃娃的LOGO一个模样呢?偶纳闷啊,难道老外也干剽窃那套勾当啊,冷静下来,立即否定了这个想法,Fotopages可是去年就推出的服务啊,运作都快一年,知名度在Fotologger群里非常之高,是有口皆碑的好服务;而Hinovo刚刚上个星期推出,事实和证据是显而易见的:


我看到一份资料,说到了联想新品牌的特性,如下:
Lenovo联想的四大品牌特性:诚信排第一位,是啊,国内的公司都是骗子,大骗特骗,3721骗Yahoo,百度骗Google,你骗我我骗你,你告我我告你,你挑战我我挑战你,你世界第一我中国第一......如此等等,不一而足.联想要强调诚信出发点是好的,至少证明这个学生啊,有上进心,敢于向世界500强看齐,敢于看美女流口水,敢于想入非非地意淫.
1、 诚信
2、 创新有活力
3、 优质专业服务
4、 容易
可是,会做姿态又咋了,做出的事情令人不齿啊,前几个月我们的Blogdriver爆出个"联想大裁员",裁员不是啥大问题啊,可是你们居然都裁员了,还口口声声地500强1000强,向公众大唱特唱;却在暗地里裁员,伤员工的心,世界级公司即使不要人也该考虑到员工的未来发展啊!裁员了也不敢让人知道,派个PR群群出动让Donews、网易们撤稿,搞的连写那篇Blog的员工也叫苦.这个叫有诚信啊!
现在,又抄袭人家的LOGO,准确地说,是剽窃!哎,我说,你既然都烧了几个亿了,再烧点小钱搞个独立自主设计拥有完全版权的LOGO不就行了不(现在不都歌功颂德流行这个么),你不干,偏要去抄人家的;哎,我说,你抄人家的也就得了呗,抄个国内的给个几万派个PR去三两下搞掂,大家也没话说,可是,为什么你偏偏去抄人家老外的?老外可是认真负责注重知识产权保护的,较起真来,花巨资请个大律师,搞个跨国大诉讼,不玩死你个小娃娃啊!
还有,联想到底懂不懂CI策划啊,抄袭人家的东西,对品牌形象(Brand image)又是一个多么大的损伤呢?单单从标识来看,相似的设计让外人感觉非常凌乱,不能有效地分辨出品牌,假如联想的一个大客户是个老外,偏偏又爱玩Fotoblog,发觉两者居然相差无几,一惊之下,写了出来,散布到国外,说我们中国公司如何如何,那不完蛋?------Blog是个病毒式的强势传播媒介!
Hinovo是个听上去很好的服务站点,好的不得了啊,代表着企业的形象和信誉:
Hinovo是从联想品牌标识"lenovo"演绎得来."Hi,NOVO!"表示向联想的客户问候."novo"与Noah(诺亚)谐音,象征"诺亚(方舟),是改变人类命运的救世精灵;诺亚在线是改善客户使用信息终端的创新天使".我是个Blogger,我热爱Blog,我热爱所有有创造性的Blog服务商,Fotopages是个好公司,我是个好孩子,我们惺惺相惜,所以,请不要骂我叛徒汉奸,我已经发涵通告这家服务商,说有人在盗窃他们的LOGO,而且还是个国际知名的IT大公司...
10年前,我们天真而热血地问,假如失去联想,世界将会怎样?
10年后,中国Blog元年,我们疑惑地问,假如失去诚信,联想将会怎样?
(敬告:转载本消息或本文请麻烦EM我通告一声,同时注明出处和作者,谢谢)
Related:
联想抄袭,我没话要说
They say&talk,not Me
关于联想的联想
关于联想的最后声明:致骂我的人
关于联想抄袭的恶性早在与我们公司合作时就出现了,当时联想的人还说我们设计的页面不要看,然后他们给了一套页面,我们一看,竟然是经常能够看到的壁纸 :)
Posted by: Nio at July 5, 2004 05:04 PM今天发现这个页面在Google查询“Hinovo”的结果里,排在第三位。
Posted by: PP at July 4, 2004 07:55 PM其实看看它现在的网页,logo是拿掉了,那些小icon呢?咋看都是从韩国模板上扣下来的。从配色,到造型.........,看来不仅仅是logo的问题,从头到尾就是个拼凑的货色。
Posted by: dulu at June 28, 2004 10:54 AM转载:http://dudu.tocare.net/blog/index.php?itemid=85
Posted by: metaldudu at June 24, 2004 10:24 PM估计又是一个FM365哈,拭目以待。。。
Posted by: shunz at June 24, 2004 05:07 PM凑个热闹
我觉得这种事情对于中国人、尤其是联想这样的大公司来说完全是一种耻辱!可能这种你抄我、我抄你的习惯在国内太流行(说实话,我不擅长设计,当初我也曾经拿国外的网站改头换面一番做了自己的网站,这种设计公司我想在国内也不在少数)所以有人对TOPKU的这种较真的做法不以为然,甚至拍砖的也有。个人有个人的目的……
以我个人对TOPKU文笔的看法,他应该是那种眼里容不得沙子的人,所以才有这样的火眼金睛。现在我们的社会这种人不是太多,而是实在太少太少了
转载本消息或本文请麻烦EM我通告一声,同时注明出处和作者,谢谢
这种做法又有什么错呢,不过是想自己的文字不被某些无聊的人堂而皇之的拿去作为自己的成果而已。MOVABLETYPE的版权也不是完全“创作共用”的啊(?)
从这一方面也可以看出某些人的小心思……
朝阳门外一流了么?
Posted by: POPOEVER Pan at June 21, 2004 01:28 PM要求Blogger完全没有偏见是不可能的…至于注明出处作者,那应该是转载的基本要求,写出来不过分吧?
联想对这个的答复和处理才能体现它是否缺失诚信,个人认为在这之前还不宜说它就失去了诚信。
Posted by: calon at June 21, 2004 12:47 PM这帮人是怎么啦,一个小小的LOGO,随便动一下脑筋就可以搞出来,犯得着去抄袭别人的东西吗。还好人家不会来阅读中文的网页,不然看到了还以为中国人个个都愚昧不堪,没有创意……还是很支持topku把问题挑出来,不管是不是联想的错,他们应该马上换掉。
Posted by: kaixuan at June 21, 2004 10:04 AM抄袭,已经是显而易见的了,联想这次实在是不太光彩,而罪魁祸首当然是广告/设计公司,这样看来,联想又是个受害者。
如果你坐在hinovo的办公室里,那图抄公拿了一堆提案来给你过目时,说不定,你选中的也是这一款,又或者,你选中的那一款原来是“FOTOPAPA”的LOGO。
我不认为作为客户的联想在这件事上有太大的过失,他们错就错在找错了Agency。
但是如果在合同里都没有关于第三人著作权的条款的话,亲爱的联想,你这次错大了。
本人认为:无论这个抄袭行为的发生是由于设计师的原因,还是联想公司自己的行为;不论联想公司是否自己知道这的事情,都不影响联想公司侵犯他人知识产权行为的成立。因为这个网站是联想公司的网站,任何免责声明范围之外的言论和行为(包括抄袭logo),在法律上都要由联想负责。这是现代知识产权法律的基本道理。即便是设计师的过错,在法律上也是要由联想公司承担责任后,再向有过错的设计师去追究的。无论怎样,联想公司抄袭了别人的logo的事实,是客观的。无论大家如何辩论和解释,这个事实确实不能否认的。
当然,topku对联想公司有偏见的问题,我也从他文章中已经感受到了。不过,无论偏见到何种程度,那都是他个人风格的问题;无论他的语言、逻辑、写作习惯存在什么毛病,也无论有些人如何批判他的写作或者表达风格和习惯,都不能否定这个事实:联想公司已经抄袭了别人的logo,侵犯了他人的知识产权。
老实说,Topku前面的挖苦讽刺确实有点不厚道,不过那是Topku的自由,毕竟联想集团不是一家受人尊敬的公司,虽然她入选了中国最受尊敬的20家公司之列。
即使是IBM、MS这些也曾经入选过全美最受尊敬的企业,但是他们也不是无可指责。
但是,联想集团怎么做是他们的自己的事情,他们雇佣的策划人员作出的决策倒了自己的牌子,那是他们自己的事情。最起码说明堂堂联想,年销售额几百亿的大公司,竟然在一个产品的决策上缺少法律顾问和知识产权顾问的支援,充分说明大则大,却由于中关村的天然环境所致,缺少经验和必要的规则。
不过有MS抄袭种种事例在先,联想并不算过分。
p.s.:
我觉得,Topku对于联想有偏见,主观意向决定了Topku的语气。当然,我不是指责Topku什么,毕竟这是人家自己的Blog,旁人无权干涉。
我觉得逻辑是有问题,不想详细分析。我用过联想的产品,头很疼,但我还是希望他越变越好。这件事情是客观存在的了,不过文笔太过刻薄。希望联想妥善处理此事。
Posted by: 几何 at June 20, 2004 12:42 AMhehe,是不是剽窃我不好说,但是推理的逻辑好像有点勉强。要做五百强和裁员或者诚信似乎没有比如联系吧。MOTO也大规模裁员的。提出了高的目标,但是现在遇到困难是正常的。我还是很希望看到联想这样的企业能进入500强,而不是像中国石油这样的企业。
裁员那个事情好像也还专门给所有的媒体都发了新闻稿的--还算是相对透明吧。我的一个朋友在诺基亚,有天早上来上班,发现整个部门40多个人桌子上都是一个粉红色小信封(辞退信),整个部门就着么解散了,信里让你24小时内在别的部门找到工作,或者去财务结帐,连句解释都没有的。联想好歹还能和你谈谈(虽然也没什么用,但至少还人性化点)。
另外,联想的朋友们也不用太在意,毕竟大家有时候立场不同,观点难免有出入。有则改之,无则加冕。
Posted by: telan at June 20, 2004 12:14 AM好像已经去掉了...
Posted by: ShingU at June 19, 2004 11:02 PMtopku:
引用了你的消息:
http://www.guangbo.org/gavin/blog/show.php?id=11
xixi 骂上门来了 真有趣
只说一点:最后一个附注 是专门给X客看的 说我自恋也无妨 但不能拿去给某某某又为他的东东抄作 前排还刚刚风起云涌地搞联想
其他见智见仁 继续叫嚣吧 我们的500强 我们的创新工程
我没名气 目前也不需要 需要的时候也就不是什么"小有名气"了 更不会依靠麻个什么联想挑战下就想出名 写出来 调侃的语气 只是我喜欢那样 你喜欢你的"有水平" 我喜欢我的"没水平" 我敢表达出来 尽此而已
我为什么要发信给那些纯粹浪费钱的联想人 说我仇富也好 我不喜欢有了钱连钱也不知道怎么花的人 何况是管理一个企业 执行不力
什么"可以看出一些人的素质" 什么"中国人应该不齿的" 从文字就看出我的素质和为人不齿 好道德哦 好个判官!PF
Posted by: topku at June 19, 2004 05:53 PM我这个人喜欢挑刺,继而批判。今天看了某人的Blog,觉得自己手痒痒了。
主要原因还是因为那篇文章。
那篇文章基本上是批判联想(Lenovo)的,我本人对联想是没好感的,文章看毕,联想的地位依旧如此,某人却招致了我的反感。事因联想新推出的服务网站Hinovo.com的Logo与Fotopages.com的如出一辙。仅仅如此。这却导致了某人对联想企业文化的质疑。依我看,这个事情很简单,联想找了一群废物策划CI。可就此说明联想没有诚信没有道德,那只能说明某人的偏激,而且我怀疑某人本身就对联想存有偏见。
联想有无创造性。这个应该通过其众多产品体现。若一次无意中的抄袭便被否定,那所有的IT企业都可以被否定不止一次。
说回到文章。看完某人的文章,我感觉特像泼妇骂街。如果我们要写文章指出谁谁的不是,应该有条理有依据地指出,而不是东一榔头西一棒子地乱打一气。完全底气不足的表现。“现在,又抄袭人家的LOGO,准确地说,是剽窃!哎,我说,你既然都烧了几个亿了,再烧点小钱搞个独立自主设计拥有完全版权的LOGO不就行了不(现在不都歌功颂德流行这个么),你不干,偏要去抄人家的”,这是某人的“合理创造”。我倒要问问了,你都不会在乎那点小钱,人家联想一个企业还会在乎么。在某人的心里,联想就是一个缺心眼儿。看来IT市场并非洪水猛兽啊,一个缺心眼儿的企业都能存活到今天。
“请不要骂我叛徒汉奸,我已经发涵通告这家服务商,说有人在盗窃他们的LOGO,而且还是个国际知名的IT大公司...”我不骂你叛徒汉奸,你还没那资格,顶多就是一个唯恐天下不乱自以为是的小人。当你发现hinovo的失误时,直接发信告诉他们,我会佩服你。如果他们不改正,你干什么都成。现在性质不一样了,一些事情,可以看出一些人的素质。
“(敬告:转载本消息或本文请麻烦EM我通告一声,同时注明出处和作者,谢谢)”作者特别注明此处,我觉得可笑,这种文笔,这种见地,谁转载就可见谁的水平之低。唯一能够说明的,就是作者太自信了,亦或是太自负了。此人在网络上的确小有名气,可这不能成为信口开河的依据。Logo一事我们任何人都可以理解,可此人非要“以最坏的恶意,来推测中国人”,这是中国人应该不齿的。
有理之人,自信;有势之人,自负。看看是谁造就了某人今日之自负吧。
Posted by: yzx at June 19, 2004 04:31 PM哈哈,又有好戏看了。
Posted by: 花伦 at June 19, 2004 01:59 PM恐怕联想自己还冤呢..
该受指责的好像应该是网页设计师.
不过说回来了,国内的设计,哪个不是抄?
只不过这个抄的水平有点那个而已...
我还是很看好联想.
虽然偶从不买联想的东西.
这也许只是网页设计师或者CI设计师的错误,个人认为不应该把他看成是联想的错误,毕竟决策层未必是这方面的专家。
Posted by: zephyr at June 19, 2004 01:32 PM这家大公司也太不小心了,CI公司也很幼稚。总之,这是中国CI产业的悲哀,弱智的客户,低能的服务商。
www.leavelegend.com有没有被人注册啊,谁去注册一个,做一个WIKI和RSS,专门收集那些Leave Legend的资料库,建一个BBS吧,他应该不会动员公安局封了这个网站吧:)
要不,叫国外的留学生架设一个。。。。
被人骂的最多的公司,往往是最有名的公司,他现在还不够有名,microsoft才够有名,因为有很多他的影子网站,聚集了很多骂他的人。。。。。
Posted by: 小容 at June 19, 2004 10:24 AM想想前段时间联想推出的笔记本,叫什么V60、V66,不就是那段时间Moto在力推的手机型号嘛
Posted by: sudoer at June 19, 2004 10:17 AM看看这个,你会更惊奇!!!
http://www.gmail.cn/
又是一个重重的耳光吗?
那个爱国者宣布自行研发了8.8倍变焦的DC之后
好事的国人很快就在某外国网站上发现了几乎一样的原型机.
.........
i think the logo is fine; the point is the new web's utility and content. hope it will not be the second FM365
Posted by: TIM at June 19, 2004 08:48 AMinteresting
Posted by: bing at June 19, 2004 04:23 A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