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k,我承认我年轻气盛,但我不认为我写这个post出来是不理智的行为或者在表现什么,我关注的是Blog空间(Blogosphere)众多Blogger网络版权能否得到保护的一个方面.
Horse提供了共产党也博客这个东东,我才意识到我先前发布的那个关于南阳党建网站提供RSS订阅服务的信息被人看到,拿去为他们的什么X客做宣传资料了;可笑的是,人家推出RSS服务,他们居然说什么人家也Blog了,基本常识的无知啊!
Blog是什么,RSS又是什么!它们根本就是同级别的概念,都属于Social Software(社会性软件)的范畴,而RSS同时是依靠Blog逐渐火爆起来的,但作为一个专业名词出现,比Blog要早2年多.
我之前已经说过某个人要出名的22条方法,其中有
9.脸皮要够厚,嘴巴要会说,手脚要勤快---关键是,不懂要装懂OK,THX!现在我已经可以证明我的归纳能力了,不是我的先见,是人家的惯常习性而已.书读的少不应该受到指责,问题是自认为书读得N多却是囫囵吞枣也就罢了,偏偏还拿出个读后感来混淆视听,同时大声吆喝炫耀下:哎呀,咋样,我早说怎么我家那条狗也能读出感觉了,我多先知着呢!
19.有记者的直觉和敏感,懂得什么是炒作佳料,懂得什么叫独家什么叫首发
曾有一段时间我每天出入中信,那里出来的人即使在跟老婆享受西餐,怎么也得混点E文:老婆,我那个Project总算完成了,这不,我们都出来放松了---但下个星期我们开始实施ERP,并且我又负责CRM,负责两单Case,同时客户这边也要进行个Audit,所以也没什么时间陪你出来休闲了------这里,那些专业名词,表达的人也许并非是真正理解和掌握的,说出来,一是职业习惯,二也有某种向周围受众炫耀的意味------这样我们可以知道,某个热门概念或Buzzwords从某个大腕口里吐出来,并不是说他已对此非常深入了解和掌握,而是在这个时代人类炫耀知识新习性的印记下拿来做个medium而已,他也就仅知道存在那个词而已,至于为什么说出来,那就大家心知肚明了.
好吧,我也不是在乎说谁是某个信息的第一"爆料"作者,关键是信息本身是死的,它不自动流动,需要人去挖掘去利用;但是当你看到你高高兴兴分享的信息,被某个人拿去为某个利益服务,借助自己强大的平台去传播给受众,去灌输某种意识(以其错误的知识理解),你会什么感觉?
那么,作为Blogger,
1.我们在获知某个信息的时候,是否在注明最原始出处的同时,也应该告知我们是如何(经由谁)接触到这个信息的?这样,在显示我们对信息获取直接来源者尊敬的同时,整个信息传播的链条非常清晰地呈现出来,从而有利于互联网知识体系的构建.
2.Creative Commons(创作共用)除了在保护作者原创版权的同时,是否也该承认作者在传播某个信息时候的努力并予以相关权利的保护?
就我所知,Isaac、Zheng、我个人及其他不少Blogger在转发某个信息时都会注明"该信息Via XXX",这是从国外延续过来的好习惯---难道又有人要说,这个习惯过于西化,我们要"寻求创新,创造真正符合中国人某种习惯的全新XX形式"?(Via FXD:)
要命的是,他们的这些"理念"将得到最大范围的传播,因为他们的平台比你要强大要有利,这样一来,我岂不是要打造我自己的强势平台?
开放topku.com,构建信息发布平台品牌,传播完整而准确的信息和知识?
Posted by topku at May 28, 2004 09:01 PM | TrackBack(0)在自己的blog上罗嗦了几句,结果发现送不出trackback ping.为了不让它成为自言自语,贴个url:
http://track.51.net/clipboard/archives/2004/05/aeeaece.html
呵呵!虽然我对BLOG的理解不深!但是版权意识还是有的!
看了这篇文章我吓了一跳! 幸好我有加来自的习惯,否则难免 TopKu 的当头一棒啊!
嘿嘿
http://www.loveyuki.com/blogview.asp?logID=201&cateID=5
Posted by: Loveyuki at May 29, 2004 12:58 PM呵呵 下面的bku朋友
1.topku不是top ku,不是自恋的我最cool
2.那个22条 我不认为是漫骂是讽刺 写的时候 围绕初出道的学生社会经验的欠缺而成名急切的普遍心态写的 当然你可以说我在讽刺什么的 我本来就是在吸取他们的成名经验---虽然我不屑 但这个世界终究有人会用的
3.关于你的第一点 我似乎已经说的很清楚 我在搞权力诉求么?---其实很多权益 我们被先前的意识束缚住了 比如人权 不说大家也知道 许多权益 只能怪我们不去争取
4.SS啊 呵呵 找那些技术人吧 比如hilton isaac ross joi
Posted by: topku at May 29, 2004 12:07 AM1。fxd那个党建...是直接拷贝的那个网站的说明资料,和你的文章基本上没有关系。即便他看到你的文章去浏览的,那也不认为他该如何如何你,我们通过GOOGLE搜到的东西多了去了。这种权力诉求毫无道理。就这篇文章而言,版权问题应该由南阳那个网站的什么组织部解决,你这跳出来未免太感觉良好的点。
2。你的一些文章事实上脱离了辩论的范畴,实际上也超过讽刺的范畴,接近谩骂了,比如那22条什么的。
3。blog和rss不“是同级别的概念”,至于“都属于Social Software(社会性软件)的范畴”那更是无稽之谈,基本上rss为数据格式,blog为网络应用。社会性软件基本上是一个很无聊的概念,主要是“社会学家”等人文学者在研究的软件。至少目前看来ibm,ms,sun,CA,ORACLE还没有这个分类,因此我们很难断定他到底是什么东西,但说他们是同级别的概念则肯定是错的。就像yahoo提供rss源,yahoo既不是blog也不是"社会性软件"
你现在的品牌还成啊。要打造信息发布平台还是听快的。
http://www.flashanywhere.net/mxna/
看看这个富应用试验室,打造这个信息发布平台的过程中可以有很多实验,提供大量社会软件应用的小工具。
可惜我不会编程也恐惧代码。嘿嘿。
Posted by: horse at May 28, 2004 11:22 PM同意引用他人的观点时一定需要注明
Posted by: fredyan at May 28, 2004 10:17 PM